江西省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对象,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对象在申请参加见习时若进行了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都可参加见习, 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按照要求,江西各地要在每年7月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见习服务。同时,各地要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青年对见习岗位的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并充分挖掘见习岗位。
江西省要求各地梳理本地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也要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开展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见习企业行等活动,并提供就业服务。(邬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