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都中考:23所高中“宏志生”招生计划公布

当前位置:首页 > 中考 发布时间:2019-05-22编辑:admin来源:阅读数:次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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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jyj、市民政局关于举办普通高中“宏志班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7〕75号)、《成都市jyj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慈善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阳光宏志工程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2〕5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宏志生2019年招生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中学 成都高新区:玉林中学

  锦江区:盐道街中学 青羊区:成飞中学

  金牛区:成都八中 武侯区:武侯高中

  成华区:华西中学 龙泉驿区:龙泉中学

  青白江区:大弯中学 新都区:香城中学

  温江区:温江中学 双流区:棠湖中学

  郫都区:郫都一中 简阳市:简阳中学

  都江堰市:都江堰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

  彭州市:彭州中学 邛崃市:邛崃一中

  崇州市:崇庆中学 金堂县:金堂中学

  新津县:新津中学 大邑县:大邑中学

  蒲江县:蒲江中学

  二、招生规模

  以上学校招收的“宏志生可分散编班,也可集中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班内“宏志生人数达到35人以上的,可命名为“宏志班。

  三、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以及经其他渠道救助后仍然特别贫困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二)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

  (三)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资助标准

  “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免收,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生活费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按“5+2区域4000元∕学年·人,其他区(市)县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五、申请办法

  阳光宏志救助申请程序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结合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在已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提交“阳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请,由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转介至区(市)县慈善会;未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可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

  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的学生须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下列相关申请资料(a4纸张,一式一份)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5月1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

  (一)初三学生及高中在校非“宏志生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

  4.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

  6.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二)高一、高二在校“宏志生需提交的复审资料

  1.成都市在校“宏志生复审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

  3.最近两次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单各一份。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

  5.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